2006年7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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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兜售“原始股” 利用“内幕”指导投资
浙江证监局通报4种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本报记者 李稹

  本报讯 昨天上午,浙江证监局通报了关于打击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勿参与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
  据统计,从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底,浙江证监局已接到类似投诉或举报31起。主要表现有以下4种形式:
  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如一些机构和个人,以非上市公司将要依法在国内或境外上市并可以获得高额回报等为幌子,采取非法手段兜售所谓“原始股”,诱骗群众购买。目前,浙江证监局共接到此类案件投诉15起,涉及投资者150多人,涉案金额近800多万元。
  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如一些机构和个人以会员费、信息费、软件费等形式向投资者收取费用,承诺利用所谓内幕消息指导投资,确保高额收益,致使许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上当受骗。
  非法从事或变相从事期货交易活动。根据举报,目前有个别公司利用电子化交易系统变相开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浙江证监局稽查处处长廖爱华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批准黄金期货交易,因此所有的黄金期货交易均属违法。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非法证券期货经营网点。这些经营网点大多以“网上交易中心”等形式出现,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服务。
  浙江证监局特别提醒,投资者千万要注意识别类似业务,不要轻易介入,同时发现此类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